第一则
李存义先生言:拳经云:“静为本体,动为作用,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是化劲练神返虚之用也。”明、暗劲之体用,是将周身四肢松开,神气缩回,而沉于丹田,内外合成一气,再将两目视定彼之两目,或四肢,自己不动而为体也。若是发劲刚柔曲直,纵横圆研,虚实之劲,起落进退,闪展伸缩,变化之法,此皆为用也。此是与人相较之时,分析体用之意义也。若论形意拳本旨之体用,是自己练趟子为之体,与人相较之时,按练时而应之为用也。虚实变化不自专用,因彼之所发之形式而生也。
第二则
余学习拳学,一生不知用奸诈之心。先师亦常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