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手”?为什么过去把比武较技称为“比手”?散手的“手”是什么意思?
手的术语
武术中的“手”,只有在很少的情况才表示其人体部位的本义,例如说“用手抓扣”或“前手、后手,左右手”等等。这里所说的“手”是指“手段”,也就是办法、方法。这种概念也很合乎我们的传统习惯.人们在生活中常把特殊的技巧或有效地处理事务的方法就称为“有一手”。除了作为技术手段的“手”以外,传统武术中还有许多“手”的术语,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意思。
“比手”,在过去就是专指徒手格斗比赛,同“比刀”、“比枪”、“比武”的意思大致差不多,古代也有称“比拳”,但比拳是俗称,不如“比手”专业。
“出手”和“请手”是传统武术的比赛用语,过去比武较技讲究礼让,大多数情况下请对方先动手,因为先动手很容易掌握战术主动权。把优势让给对手,既表示了对对手的尊重,也显示了自己的信心和胸怀,这和在非正式比赛的情况下,棋手相互推让谁先行棋是同样道理。“出手”就是先动手,“请手”就是请对方出手,平时语言上是“请出手”、“在下打请手”。事后讲述过程是“某某打出手”、“某某打请手”,与平时所说的“谁先出招,谁后出招”的意思相同。
“先手”和“后手”是战术用语。“先手”是指主动攻击,处处领先、占尽先机;“后手”指被动应手,处处落后。这些术语至今在棋艺界仍很流行,“请手”称为“让先”,先手和后手也是主动与被动的含义。围棋、象棋和中国武术是一母同胞,同源于优秀的传统中国文化,但武术所特有的暴力斗争性,却使其一直在统治阶级的极度宠爱和极度压制的交替影响下畸形发展,许多东西也因此而失缺了,像这些术语反而没有温文尔雅的棋艺界保留得那么完整。
“散手”是一种技术的种类。中国武术的技术形式大至可分为散打、摔跤、偎靠、擒拿四种,其中摔跤和擒拿由于需要抓抱对手的身体,属于时口接”类:散打和偎靠不需与对手扣接,所以把非扣接性的技击称为“散手”。现代的“散手”比赛,借用的就是这一概念。
“唐手”是日本的武术拳派,据说是中国经由琉球传人日本的,故称唐手。
此外,“对手”就是比手的对方,例如说:“我和某某人打对手。”“快手”指拳手的速度风格,技术好打法快的人是快手。“慢手”则是另一种意义,也称“滞手”。专指一种压制性对付快攻的手法。“管手”是约束引导性的技术手法:“制手”是稳固地控制性的手法:“缠手”是管制手法中的一种技巧:“挡手”是一种特殊的抗击性手法,但有时也会把一般性的防守动作称为“打了一个挡手”:“重手”是破坏性手法。和拳击中专指后手发出的长距离重拳有共性,但并不完全一样,例如用前手发出的、攻向对手咽喉的铲指,虽然短促但具有致命的伤害后果.就是重手,或是重手法,无论何种站势,位于前侧的手臂称“前手”,后侧的是“后手”,和战术中的后手是两种概念,很容易分辨出来。“攻手”也称“攻击手”,和“封手”或“封挡手”都是“手”的基本大类,在下文里将作专门介绍。
基本概念
在中国武术的传统术语里,纯生理意义上的手是很少出现的,通常都用更为具体的形状或部位来表达,例如:掌、拳、指。作为武术技术结构术语的“手”,则是指技击中相对于组合技巧的、最基础最简单的技术。
技击技术的“战术”、“招术”都属于组合技术技巧,套路中的“架式”也是一种动作的组合形式。而构成这些组合技术技巧和形式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手”。例如国家规定套路“初级长拳”中的马步架打,就是由一个上架拳、一个侧冲拳、一个侧跨步、一个马步所共同组成的,这四个自然动作就是“手”,同样,技击技术中的直拳、摆拳、勾拳、抛拳、削掌、劈掌、踢腿、踹腿、扫腿、滑步、蹲闪等等也都是一手。手暗藏于套路的功架之中,可以独立运用于实战技击、也可以组合成“招术”,是中国武术技击技术结构中最基本的技术元素。
手的作用
“手”在武术套路中的作用是规范技术的标准,训练技击技术的两大最基本要素;技巧和功力。
武术最直接的目的是技击,健身是其辅助性目的,其他如娱乐性的舞蹈性质都是其副产品。因此武术所有动作的设计都必须服从于这一目的.、即:动作必须具有技击的作用,同时不仪不能损害而且要有益于人体健康,并培养人体各种潜在素质。当然,舞蹈的运动美也具有娱乐身心增进健康的作用。
以技击功用作为标准,确定了每一个动作规范的运动方式,同时又要具有多种作用的兼顾性。例如马步,马步作用之一是稳定重心。高马利于移动、低马利于化力。马步还有攻击的作用,包括别、撞、坐、压、扣等技法。要使这些内容都得到规范的训练,只能采用平衡的、饱和夸张的方式。马步两大腿坐平、两膝外张、小腿垂直、脚尖内扣,首先确定了下蹲动作时,身体前后重心平衡的标准状态,和保持这种状态时两脚之间的最佳距离,为高马和低马在技击中的运用提供了科学的参照作用。马步的姿势对两腿的支撑力和攻击性的外张力也确定了训练标准,这种标准是与马步的技击技巧紧密联系的,同时具有锻炼腿部肌肉和内力控制的作用。
中国武术对“手”的技术要求有两点:“技巧”和“功力”。“技巧”即熟练正确的运动姿势,决定了“手”的攻防速度、力量和准确性。“功力”是意识和力量的融合,功力的深厚与否决定了“手”的打击力和抗受击打能力。也就是说。你能不能在搏斗的过程中用最快的速度击中对方,而不被对方所击中,取决于你训练的运动姿势是否科学、正确和熟练;而你在击中对方后能不能产生破坏力,而在受到对方击打时的抗受力的强度则取决于你的功力。
武术套路之外的辅助训练:俯卧撑、打砂袋、踢桩、举重等等方式,都是对“手”的功力的训练。
手的内容
“手”的形式很多.几乎可包括人体的一切自然动作。当然,这些动作必须是经过严训练的。传统武术认为人体具有十三个可用于技击的部位,即头、两肩、两肘、两手、两胯、双膝、双脚.称为“人身十三锤”。其中任一部位都可以形成多种技术手段,如果加上步法和身法,那就更多了,两仪拳法中就有“七十二手谱解”,专讲每种“手”的用法和练法。
所有的“手”都是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受到双方站位、站式的限制。例如直拳只在攻击位于前方的目标时才最有效,而对位于自己侧面或身后的目标就不具备技术优势了,也远不如背拳、扫拳来得快速有力。简单、快速、准确有力,是“手”的技术应用标准。
传统武术的“手”,按作用分为两大类,用于攻击的称为“攻击手”(简称攻手),如直拳、摆拳等;用于防守的称为“封挡手”(简称封手或挡手),如克、架、扒、按等。中性的,既可以用作进攻也可以用于防守的,如膝法中的“提顶”,步法中的“前跨步”、“偷步”等,按其在具体情况下的作用称为攻击手或封挡手。其中封挡手又根据门户区划分为“内封手”和“外封手”,这是中国武术理性技击反应方式的技术条件之一,更是运用中国武术高级技术“招术”的基础。
手的应用
“手”的本能直觉反应可以直接运用于搏击,但这还不是武术中最高级的技术。以拳击为代表的现代体育竞技比赛的技术构架,就是以“手”为主,运动员可以完全依靠“手”进行搏斗,这是与中国武术的根本差别。
“手”的应用特点,是以人的本能直觉反应和肢体的自然动作为基础的。
传统武术认为,只有最接近人体自然运动方式的动作,才最快最有力,而训练的作用只是把这种自然动作进行规范,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用。这种接近自然的技术动作,完全可以依靠人的本能直觉反应应用于技击,其效果往往取决于拳手先天素质的好坏。
在这一阶段,技击术所体现的还不是智慧和技巧,而是力量和速度,是以力量的强势和先天本能直觉反应的快慢作为技术运用的关键因素,与更高阶段的、以“招”为主的理性技击,无论反应方式、技术理念、运用方法都有根本性的差别。
利用“手”进行搏击,是传统武术中的初级技术,但同时因其所具有简单易学的普及性,也是冷兵器时代军事技击技术的主流。通常应用于军队、民间社团的大规模技术训练和军事作战之中。
以拳击为代表的竞技运动,包括截拳道、空手道、跆拳道、泰拳以及我国的散手,是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是在公平(体重、场地、规则)原则下的专项技能比赛。由于规则的限制,比赛所采用的都是经过筛选的、在相对条件下最简单有效的技术。例如拳击的直拳、摆拳、勾拳、抛拳、刺拳等,都是适用于正面对决的最快速有效的拳法.包括步法、防守技法都是如此。其他竞技运动除了因规则限制所采用的技术种类(如腿法、抱摔)多寡不同之外,在原则上和拳击基本没有什么差别。如果用中国武术的技术结构来分析,这些竞技运动的技术构架都属于“手”的范畴,即:本能直觉的反应方式、强调素质力量绝对性的技击理念、最接近人体自然运动的技术动作。
需要解释的是,竞技运动中也有类似于中国武术中“招术”的技术成分,例如“组合拳”,就属于“招”的技术组合的一种形式。但由于这种组合仍是建立在“手”的技击理念和反应方式的基础上,且带有相当的主观盲目性,和“招”相比仅是貌似而神非,若考究其实质,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认识“手”在中国武术结构中的作用,对我们了解武术与竞技运动之间的差别,继承发展我们优秀的武术文化,提高我国的竞技水平都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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