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家拳的历史资料不多,一般外界认为权威的记载,清黄宗羲之子黄百家的《内家拳法》是有关内家拳法较早期的记载,是较为详细地叙述了他学习内家拳的经历以及他对内家拳拳法、拳理理解的文章。以至于到了谈起内家拳必言《内家拳法》的地步。清《昭代丛书·别集·内家拳法》的广泛发行也是《内家拳法》广为人知的原因之一。
其实黄百家确是写过有关内家拳法的书,但名字不是《内家拳法》外界流传的所谓《内家拳法》,其实只是他所著的《学箕初稿》(清康熙戊申至丙辰年间即公元1668-1676年)中的《王征南先生传》的一部分,书名也是后人因为推崇内家拳或者其他某些原因而杜撰的。《昭代丛书》编者的本意应该是将《王征南先生传》节选后使内家拳的地位更加突出,结果却弄巧成拙,把原文中一些关键的词句忽略掉了。
笔者家族中早有“黄百家的《内家拳法》是《王征南先生传》的节选”这样的传说,笔者怀着对内家拳学的崇敬,通过种种渠道终于在2004年4月16日得到了进入宁波天一阁藏书楼查阅资料的特许。在天一阁,笔者有幸真正见到了黄百家《学箕初稿·王征南先生传》的原稿并向众多对宁波四明内家拳进行跟踪报道的媒体公开了此事。
下面,我们就将所谓的《内家拳法》和《王征南先生传》进行一下分析比较。
首先,《王征南先生传》中第一句是:“征南先生有绝技二:曰拳,曰射。然穿杨贯戟善射者古多有之,而惟拳则先生为最。”这是全文的主旨句,点出王征南在内家拳中的造诣,而《内家拳法》中却没有收录,这无疑是一个较大的失误。
其次,《王征南先生传》中,不仅叙述了王征南在拳术上的成就,而且还在多处有关于他箭术高超的语句。“余既习其拳,射则以无其器而仅传其法。……一曰利器,调弓审矢,……二曰审鹄,鹄有远近,欲定镞之所至,则以前手高下准之。……三曰正体,盖身有身法,手有手法,足有足法,眼有眼法。”等等。
在黄百家学习箭术的文字中,“射虽在手,实本于身。忌腆胸偃背须亦如拳法蹲矬连枝步则身不动臀不颤,肩肘腰腿力萃于一处。”一句对于拳法而言是不应该忽视的。因为这和后文中“因为余兼及枪、刀、剑、钺之法曰:拳成外,此不难矣。某某处即枪法也,某某处即剑、钺法也。以至卒伍之步伐,阵垒之规模,……”呼应,充分说明内家拳不是一门单一的拳术,而是综合的学问,在武学上更是集各种兵器技法之大成,确是非同小可。
第三,《王征南先生传》中有“然此虽精详织,得专家之秘授者,尤或闻之。……先生之所注意,独喜身负,迥绝乎凡技之上者,於拳则有盘斫。【拳家惟斫最重。斫有四种:……而先生另有盘斫,则能以斫破斫。】於射……出而注镞,百发无失。……但以左足尖对之,信手而发,自然无失。】此则先生熟久智生,划焉心开而独创者。”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王征南在拳术和箭术上都有其独创之处,而《内家拳法》为了突出内家拳和王征南在内家拳中的地位只留下了对拳术部分的描写,这对我们全面研究王征南造成了一些困惑。
此外,在记事方面,《王征南先生传》也更全面,相形之下,《内家拳法》一文或有断章取义之处。比如:
1、《王征南先生传》中有“余时鼻端出火,兴致方腾,慕睢阳、伯纪之为人,谓天下事必非龌龊拘儒所任,必其能上马杀敌,下马擒王,始不负七尺于世。顾箭术虽授,未尝习其支左屈右之形,因与先生约,将于明年正月具是器而卒业焉。然当是时,西南既靖,东南亦平,……”之句,而《内家拳法》中则是这样写的“余时鼻端处火,兴致方腾,慕睢阳、伯纪之为人,谓天下事必非龌龊拘儒所任,必其能上马杀敌,下马擒王,始不负七尺于世。当是时,西南既靖,东南亦平,……”《王征南先生传》点明了“将使学为科举之文”的原因和时间,也就是黄百家原本想“于明年正月具是器而卒业焉”,只是因为“当是时,西南既靖,东南亦平”才“将使学为科举之文”的。
2、《王征南先生传》中有“今先生之死止七年,干戈满地,锋镝纵横,吾乡盗贼亦相蚁合,流离载道,”而《内家拳法》中也没有“干戈满地,锋镝纵横”一句。没有这句,就不能充分的说明当时战乱四起,民不聊生的社会状况。
3、《王征南先生传》中有“夫前之悔矣,先生之家世本末,家大人已为之志小子不敢复赘,”的句子。这句话也是相当重要的,“家大人”很明显是指黄百家的父亲黄宗羲,“已为之志”自然是著名的《王征南墓志铭》,这就使两篇著名论述内家拳的著作得到了呼应。而《内家拳法》中则无此句子,这无疑是很大的缺陷。
近代有些所谓的内家拳传人正是打着《内家拳法》的旗号招摇撞骗,造成了内家拳史上真伪莫辨的局面,对我们了解内家拳史料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也使世人对真正的内家拳产生了不科学的理解。为了更好的了解和发展内家拳,有识之士们应该更多的分析和研究如《王征南先生传》这类具有权威性的文献,为弘扬我国的内家文化,也为发掘整理真正的内家拳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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